支持私有云部署

400-100-5265

预约演示

首页 > 帮助中心 > 企业年金的风险管理怎么做?

企业年金的风险管理怎么做?

红海云 2023-07-07

  企业年金的风险管理是一个长期且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与风险管理相关的制度安排以及这些制度的运作效率是影响风险管理效果的关键因素。到底企业年金的风险管理怎么做呢?

  1、信用风险管理。

  政府应该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对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进行监管。企业年金的监管机构应该制定全面和详细的规则,对申请从业机构的资本规模、治理结构、人员素质、信用水平和经营业绩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排除不合格的申请机构,从源头上预防信用风险的发生。对于在运行中违规行为的机构,应坚决取缔其从业资格并给予严厉惩罚。为了避免某些违规机构和人员到异地从业,监管部门应逐步建立企业年金从业机构和人员的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并与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的相关信息系统联网,实现信息互通。要明确规定从业机构和人员的独立性,以预防机构之间的利益勾结对企业年金受益人利益的损害。

  建立严密的相互制衡机制。例如,如果托管人发现投资管理人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投资管理人,并向受托人和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对于资金规模较大的企业年金计划,应选择多个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以分散信用风险。这是一种损失控制的措施,主要是确保一旦某个投资管理人出现信用危机,不会导致整个企业年金计划遭受重大损失,将损失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2、投资风险管理。

  明确禁止高风险投资行为,直接避免风险。例如,规定企业年金基金不得用于信用交易、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等。投资管理人也不得进行让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对企业年金的各类投资工具比例进行规定,限制股票等高风险工具的投资比例。对于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限制其投资于一家企业发行的证券或单只证券投资基金。这些规定属于损失抑制的措施。

  实行有计划的风险自留政策。有计划的风险自留是一种财务风险管理技术,指风险管理者意识到风险的存在,并估计到该风险可能导致的预期损失,决定使用内部资源(自有资金或借入资金)来弥补损失的措施。企业年金采取有计划的风险自留方式,包括投资管理人每年从当期收取的管理费中按比例提取投资风险准备金,专用于弥补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亏损;同时,受托人也应按一定比例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投资风险准备金不足所导致的重大亏损。

  3、综合性风险管理。

  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应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这是企业风险管理的基础。有效运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大大发现和化解这些机构自身面临的外部风险,阻断风险传递链,降低企业年金运作的整体风险。

  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发现从业机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在问题处于早期阶段时化解各种风险因素。受托人应在每个季度和年度结束后规定的期限内向委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账户管理人应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托管人应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管理人应向受托人提交经托管人确认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同时,应建立定期审计制度。委托人应每年聘请会计师对企业年金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作为评估相关当事人绩效的重要依据。

  建立定期风险评估制度。企业年金面临的风险类型、频率和程度不断变化,因此风险管理措施不应是固定的,而应根据经济、社会和政治环境的变化进行调整。因此,企业年金的受托人应定期(如每季度)对整个企业年金的风险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检查现有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向委托人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通过建立第三方担保方式为企业年金的受益人设置一道安全屏障。这也是一种财务风险管理技术,实质上是将企业年金的风险转移给第三方担保机构。

  随着我国养老体制的改革与完善,近年来企业年金发展迅速,并有进一步加速发展的趋势。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然而,我们也必须意识到,企业年金制度仍处于起步阶段,尚不成熟且不完善。如何对规模和覆盖范围日益扩大的企业年金在建立、管理和投资等方面加以适当引导和正确规范,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更多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