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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被迫辞职?被迫辞职具体怎么赔偿?

红海云 2024-03-27

  什么是被迫辞职?被迫辞职是指由于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情节,迫使劳动者辞职。因为企业是违反《劳动法》的,所以,必定会涉及到经济补偿,那么,被迫辞职具体都是怎么赔偿的呢?

  什么是被迫辞职?

  被迫辞职是指由于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情节,迫使劳动者辞职。被迫辞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的第3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以及各地的地方政府制订的劳动合同条例或地方人大制订的地方劳动法规。

  被迫辞职怎么赔偿?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劳动法》第二十八条及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几种主要情形包括:

  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职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根据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工作,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最高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总额。

  职工因病或非工伤导致无法从事原工作或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除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外,还需额外支付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若劳动合同签订时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原合同且双方无法就修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也应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在法定整顿期间濒临破产,或者生产经营状况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时,同样应按被裁减人员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被迫辞职情形下,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如果利用其对生产资料的分配权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扣除或无故拖欠工资,应视为违反劳动法。劳动法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其相对弱势地位。

  需要注意的是,地方劳动法规中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即时权利及其所依据的条件与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被迫辞职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存在差异。因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劳动者可能有权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但不一定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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