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企业会让一部分员工甚至全部员工都签一份保密合同,对于保密合同,很多人会有被套路的感觉。公司保密合同要签吗?保密合同是不是合法的呢?到底什么是保密合同?
保密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为防止本单位商业秘密的泄露和不正当竞争,利用劳动合同条款或独立的契约形式,采用支付补偿的方式,与掌握本单位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约定,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再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到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从事相同职业或自行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的合同。
关于签署公司的保密合同,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签署。如果所在岗位需要承担保密义务,雇主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而如果岗位不需要承担保密义务,则可不必签署保密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