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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对试用期有哪些规定?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算白干吗?

2021-11-23

红海云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新录用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考察了解的时间。用人单位可以考察了解劳动者是否符合招用条件,能否适应生产岗位和所从事的工种,其技术水平、业务能力、身体状况是否适应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要求等。劳动者也可以考察了解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条件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用人单位有无支付工资的能力,工资报酬与自己所从事的劳动是否相当等。那么,劳动合同对试用期有哪些规定?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算白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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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对试用期有哪些规定?

一、试用期的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试用期的次数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包括: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用人单位解除还是劳动者解除,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得再约定试用期。劳动者试用期结束后,不管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还是劳动合同续订,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结束解除劳动合同后又招用该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续订或者劳动合同终止后一段时间又招用劳动者的,对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三、仅约定试用期的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该条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试用期本身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没有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则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在此期限内,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均不能按照试用期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同工同酬,而不能只支付劳动者不低于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工资。

四、试用期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可以高于试用期期满后的工资,可以与该工资相等,也可以低于试用期期满后的工资,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即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不能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里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是指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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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算白干吗?

《劳动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劳动者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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