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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新规解读: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落地,企业用工合规指南

2026-06-09

红海云

2026年7月1日,《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将正式落地施行。这部规章填补了超龄群体在劳动领域的规则空白,也为企业用工划定了新的合规边界。对HR而言,超龄员工的招用、管理、解雇及工伤处理逻辑将面临全面刷新。过去那种把超龄员工视作普通劳务人员、靠一纸劳务协议规避所有用工责任的做法,已经行不通。如何理解新规底线,平稳过渡用工模式,成为当下人力资源管理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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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益定调:从模糊地带走向清晰界定

超龄劳动者要不要保护、怎么保护,争论了多年。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往往被排除在《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之外。一旦发生纠纷,大多按劳务关系处理。这就导致了一个尴尬的局面:同样的工作岗位,同样的工作时长,仅仅因为年龄红线,超龄群体在工资拖欠、工伤赔偿、解除补偿等方面缺乏对等的话语权。

新规的出台,实质上是承认了超龄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客观存在,并给出了基础性的权益兜底。

这种兜底首先体现在身份的确认上。规定明确,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应当依法保障其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基本权益。这一表述打破了过去“一刀切”的劳务关系认定逻辑。它传递出的信号很清晰:不管双方签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协议,超龄劳动者作为提供劳动的一方,其基础经济权益和安全健康权益不容克扣。

在报酬权方面,新规重申了同工同酬的原则。超龄劳动者只要提供了正常的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按时足额支付报酬,不得以年龄为由实行差别化定价。同时,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网同样覆盖超龄群体。如果用人单位试图在协议中约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这种条款将面临无效的风险。

休息休假权的落实同样关键。超龄劳动者的身体机能客观上处于衰退期,高强度、长工时的用工模式极易引发健康风险。新规要求用人单位合理安排超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保障其休息休假权利。这意味着,过去在保洁、绿化、门卫等岗位上普遍存在的“全天候在岗”“随叫随到”等模糊用工状态,必须得到纠正。企业需要结合岗位实际,设定明确的工作时长与休息周期,避免因过度劳累引发的安全事故与法律纠纷。

二、核心拆解:工伤、报酬与解雇的规则重塑

超龄用工最大的痛点,一直是工伤赔偿。在过去,由于超龄员工无法正常缴纳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所有赔偿往往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高额的赔偿金让不少中小企业望而却步,甚至导致因工受伤的超龄员工拿不到赔偿。

新规在工伤保险问题上实现了实质性突破。规定指出,用人单位可以为超龄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这一条款直接打通了超龄群体参保的制度堵点。它将原本完全由企业自行承担的用工风险,纳入了社会统筹的分散机制。对于企业而言,这不仅是减负,更是避险。按照新规逻辑,为超龄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不再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是合规用工的必选项。如果企业未按规定参保,一旦发生工伤,不仅需要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

在劳动报酬支付环节,新规对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亮出了红线。超龄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周期、支付方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无故拖欠。部分企业习惯于将超龄员工的工资拖延至项目结束或年底一并结算,这种操作在新规施行后将构成违规。企业必须像管理常规员工工资台账一样,建立超龄劳动者的工资支付记录,并保留备查。

解雇与离职环节的规则重塑同样值得关注。新规要求,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超龄劳动者的用工关系,应当提前告知,并按照双方约定或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虽然超龄用工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严格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但“提前告知”与“适当补偿”的原则已经确立了企业不能“随时一脚踢开”的底线。补偿的具体金额,可以由双方在协议中合理约定,但若约定的金额明显过低、显失公平,在司法实践中也面临被撤销或调整的可能。这就要求企业在起草超龄用工协议时,必须慎重对待解除条款,不能简单照搬过去的格式合同。

三、企业影响:用工成本重估与风险防范

新规的实施,必然带来企业用工成本的显性化。过去,企业招用超龄员工,图的是人工成本低、社保负担轻、解雇无补偿。现在,这些隐性红利正在消退。

最直接的成本增加来自工伤保险。即便单险种参保的费率不高,但对于大量使用超龄员工的物业、餐饮、家政等行业来说,这也是一笔新增的刚性支出。此外,合理的休息休假意味着企业可能需要增加轮班人手,这也会间接推高人力成本。解除合同时的适当补偿,同样是一笔不可忽视的预算。

成本上升只是表象,更深层的挑战在于风险防范机制的缺位。很多企业的HR部门对超龄员工的管理处于放任状态:不设入职体检、不做安全培训、不建健康档案。新规对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企业必须为超龄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如果企业继续沿用粗放的管理模式,风险将集中爆发。比如,超龄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过去可能被简单归为自身健康问题,但在新规强调安全卫生保护的背景下,企业若无法证明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与救助义务,很可能要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再比如,未安排定期体检导致超龄员工带病上岗发生事故,企业也难辞其咎。

规章制度与合同文本的适配也是一大考验。现有的员工手册、考勤制度、奖惩机制是否覆盖了超龄劳动者?超龄员工的加班审批流程如何设定?病假期间如何发放待遇?这些细节都需要在制度层面予以明确。劳务协议的条款更是需要全面修订,必须将新规中关于工伤参保、报酬支付、解除程序的强制性要求转化为具体的合同条款,避免约定违法导致条款无效。

四、HR行动线: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合规

面对2026年7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HR不能等到新规生效那天才开始行动。合规的布局必须前置。

第一步是全面盘点。摸清企业内部到底有多少超龄员工,分布在哪些岗位,目前签订的是何种协议,是否购买了商业意外险,现有的薪酬结构是否满足同工同酬与最低工资要求。只有数据清晰,才能测算出合规成本的真实缺口。

第二步是重构流程。入职环节,必须增设严格的体检程序,排除不适合高强度作业的健康隐患;同时,要依法为符合条件的超龄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绝不能心存侥幸用商业意外险代替工伤保险,因为商业险的赔偿额度往往无法覆盖工伤待遇,差额部分仍需企业补足。在职环节,要建立超龄员工的专属健康档案,跟踪其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工时,避免超时加班。离职环节,要规范解除程序,做到提前告知并足额支付补偿,保留好相关书面凭证。

第三步是更新文本。废止那些与新规冲突的格式条款,重新拟定超龄用工劳务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报酬标准及支付周期、工伤保险缴纳主体、劳动保护条件、合同解除条件及补偿标准。条款的设定越细致,后期的争议空间就越小。

第四步是培训宣导。合规不只是HR部门的事,用人部门的主管必须清楚超龄员工的管理红线。不能为了赶进度强行要求超龄员工加班,不能安排超龄员工从事禁忌劳动。一旦发现超龄员工身体异常,必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理机制。

新规不是限制企业使用超龄劳动者,而是要求企业在规范的前提下使用。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银发族重返职场是不可逆转的趋势。那些能够率先建立规范用工体系、真正保障超龄群体权益的企业,反而能在未来的劳动力市场中占据先机,吸引到经验丰富、稳定性高的超龄人才。合规的账,从来都不是单纯的成本账,更是企业的风险控制账与长远发展账。尽早行动,把隐患消除在制度转换期,才是最稳妥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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