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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如何作经济补偿?

红海云 2025-08-27

当劳动合同解除时,哪些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裁员或合同到期时,补偿标准如何确定?劳动者患病或客观情况变化导致解约,又该如何维权?一文详解经济补偿的常见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四种情形解析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的解除可能涉及经济补偿问题。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的经济补偿
拖欠或克扣工资: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拒绝支付加班费,或工资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整改后,劳动者除应得工资外,还可要求额外补偿。
单方解除合同:包括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约、经济性裁员或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均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若因劳动者严重违纪(如舞弊、犯罪等)被解雇,用人单位无需补偿。

2.劳动者非主观原因的解约补偿
当劳动者因患病、非工伤导致无法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适应时,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及医疗补助费。此类情形虽非劳动者过错,但法律仍保障其基本权益。

3.客观情况变化引发的补偿
根据《劳动法》第26条,若因政策调整、企业搬迁等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未能协商变更条款,用人单位解约时需支付经济补偿。此类情况虽非任何一方责任,但劳动者作为弱势方享有补偿权。

4.劳动合同期满的补偿规则
特定群体保障:国有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及全民所有制企业农民工,合同到期时可依法获得经济补偿。
其他情况:非上述群体的劳动者,若合同未明确约定补偿条款,则无权主张。此外,企业改制过程中需对职工身份及经济权益进行妥善处理。
温馨提示: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通常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如N+1标准),但不同情形可能存在差异。劳动者应保留工资条、合同等证据,必要时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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