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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十五五”规划纲要对文化建设提出新的战略部署,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已成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议题——如何在坚守文化价值的同时,利用数智技术重构创作生产流程、提升治理效能,并有效应对随之而来的安全挑战?这不仅关乎文化资源的转化利用,更关乎企业在未来文化生态中的生存空间与发展机遇。
一、深度融合:从资源优势到发展新动能的质变
文化繁荣兴盛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而数智技术正是驱动这一标志从概念走向现实的关键变量。在当前的技术语境下,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不再仅仅是工具层面的更新,而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传播格局乃至治理模式的系统性变革,这场变革的核心目标在于将静态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动态的发展优势,从而为文化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与精神动力。
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首先依赖于对生产要素的重新定义。数智技术正全面渗透到文化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的每一个环节,其最直接的表现是将沉淀在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等机构中的静态文化资源,转化为可计算、可关联、可增值的数据资产。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的应用,极大地丰富了文化的表达方式与呈现手段,这种技术介入并非简单的“搬运”,而是通过数据化处理,使文化资源具备了跨场景流通的能力。这不仅催生了数字文博、网络视听、互动影游等新业态,更构建起一种遵循数字空间内在逻辑的全新美学表达与消费模式。这些新业态展现出强大的经济潜力,正在成为拉动相关产业发展的关键力量,为文化强国建设夯实现代产业根基。
在消费端,数字化转型的意义在于精准对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社会主义文化本质上是人民大众的文化,随着智能社会程度的不断加深,公众的需求已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呈现出高品质、个性化、便捷化的鲜明特征。数字化平台与智能技术的应用,有效打破了传统的时空阻隔与资源壁垒,实现了创作主体的去中心化,这意味着人民群众不再仅仅是文化的被动接受者,而是成为了文化创新创造的重要力量。通过数智化赋能,公众参与文化创造的门槛大幅降低,这不仅有助于涵育人民群众的文化原创能力,也推动了文化发展成果更公平、更广泛、更便捷地惠及全体人民。
从宏观视角看,数智技术还是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的杠杆。在经济全球化纵深发展与数字文明加速演进的时代背景下,传统的传播方式面临诸多局限。数智技术通过构建沉浸式、参与式、社交化的传播环境,营造了中华文化传播的新场景。通过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与价值理念进行系统性解码与创造性转译,使其转化为可感知、可交互、可对话的数字化形态,这种形态的转化实质上是将文化资源转化为参与全球文明对话的软实力资源,从而提升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的针对性与接受度,重塑国际传播的叙事逻辑与接受语境,为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开辟了新空间。
此外,文化领域治理效能的提升也离不开技术的支撑,而数字化浪潮给传统治理模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治理能力的提升必须与技术进步同步——通过推动数字技术与文化领域治理的深度融合,可以实现治理思路的创新与治理方式的优化。这种融合有助于实现文化领域治理从被动响应到主动干预、从粗放管理到精准施策的转变,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维护文化数据安全,确保文化发展在健康有序的轨道上运行。
二、价值锚定:统筹创新活力与安全可控的平衡
在推进文化数智化转型的进程中,技术并非中立的工具,其发展方向与应用边界必须受到核心价值的规约,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守正创新,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确保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这一重要论述为文化和科技融合指明了发展方向,即在追求技术创新与商业变现的同时,必须坚守价值底线,确保技术始终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进步。
坚持价值引领与技术赋能相统一是首要原则,这意味着科技创新必须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这种导向不能停留在口号上,而应嵌入技术研发与应用的全链条。具体而言,算法模型的训练数据、推荐逻辑应主动融入向上向善的价值导向,从源头引导内容生态健康发展。鼓励和扶持运用数智技术创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精品力作,使技术成为讲好中国故事、彰显时代精神的得力助手。对于网络平台而言,这意味着必须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优化算法机制,主动扩大优质内容的触达范围,让数字文化空间成为滋养人心、凝聚共识、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的坚强阵地。
与此同时,创新发展与安全可控必须协同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涌现,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文化建设既要不断探索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也要时刻警惕数据泄露、深度伪造、算法操控等新型风险。构建与发展相匹配的安全治理框架,是持续释放创新活力的前提,这要求完善与文化数字化进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为数据要素流通、新业态监管、跨境文化内容管理提供明确的法律遵循。在技术层面,需发展主动式、嵌入式的安全技术,提升对文化数据资产的风险感知、预警与处置能力。压实文化数字内容生产、传播平台的安全管理责任,推动其将安全要求内嵌于业务全流程,而非作为事后补救措施。
在实施层面,坚持系统谋划与重点突破相统一至关重要。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涉及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产业应用等多个维度,具有极强的系统性与整体性,因此必须加强前瞻性思考和全局性谋划,统筹技术路线、标准规范、资源配置与发展节奏。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总体目标、主要路径和重大工程,集中优势资源实现率先突破,以带动整体水平提升。例如,聚焦文化数字化关键核心技术、标杆项目等领域重点突破,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成熟模式,再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式,稳步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向纵深发展。
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要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竞争;鼓励科技企业、文化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探索可持续的商业模式。政府则应作为战略引导者、基础保障者、秩序维护者发挥作用,制定好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普惠性数字文化产品等方式,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三、实践路径:构建文化数字化转型的四维支撑体系
“十五五”时期,紧密围绕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部署,找准着力点是关键,而只有将科技创新的势能切实转化为文化繁荣发展的强大动能与持久优势,才能为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这一过程需要在基础设施、内容生产、产业生态及人才支撑四个维度上持续发力。
筑牢数字底座,夯实文化数据资源体系,是推动转型的技术前提。文化数字底座建设旨在通过技术赋能,实现文化资源从物理形态向数字形态的转换,具体来说需要加快布局算力网络,服务文化数据的存储、传输、交易、分发,构建支撑文化资源高效汇聚、流通与应用的底层架构。着力推动文化机构存量资源的数字化、标准化与互联互通,对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等机构的存量文化资源进行系统性数字化采集、专业化标注与结构化存储,这一过程不仅是简单的数字化保存,更是为文化资源的后续开发与传播奠定数据基础,使其能够在数字空间中被高效检索与利用。
聚焦内容创新,打造数字文化精品力作,是转型的核心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衡量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最重要的不是看经济效益,而是看能不能提供更多既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又能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文化产品。”因此,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必须坚持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技术改进文化创作生产流程,提升文化原创能力。鼓励文化机构与科技企业协同创新、深度融合,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工智能生成内容、8K超高清、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突破传统文化艺术表现的时空边界和媒介限制。通过技术手段的加持,持续打造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数字文化精品,避免陷入技术炫技而内容空洞的误区。
拓展融合场景,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是产业增长的关键引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形成更多新的文化产业增长点。”数据表明,2025年文化新业态行业对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81.6%,拉动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增长6.0个百分点,展现出较高的活跃度和成长性。“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发展数字动漫、沉浸式展演、线上演播、短视频、微短剧等新型文化业态”。要积极拓展数智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创新应用,培育壮大新型文化业态,催生文化新场景、新消费与新主体。特别是要拓展数智技术在旅游、公共文化服务等领域的应用边界,打造虚实融合的文化新体验,创新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实现形式,不断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
健全体制机制,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生态,是转型的重要保障。技术赋能文化建设需要有力有效的制度支撑。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与文化繁荣的制度环境是当务之急。完善文化数字化法规制度,出台文化数据产权界定、流通交易、安全治理等配套规章,明确数字文化产品的产权归属、使用权限与收益分配规则。健全文化市场治理体系,建设覆盖内容审核、市场监测、版权保护、风险预警的智慧监管平台,提升文化治理的精准性与有效性。优化产业扶持政策,完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降低中小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加快制定文化数据采集、存储、传输、交换、安全等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推动文化设备、软件系统、数据格式的兼容互通。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培育复合型人才,强化文化发展智力支撑,是转型的长远之计——人才是第一资源,面对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趋势,单一知识结构的人才已难以满足需求,因此构建多层次、跨学科、全链条的人才培养体系,为文化数字化发展提供坚实智力支撑显得尤为迫切。推动高校优化学科专业布局,设立数字人文等交叉学科,培养既懂文化艺术又懂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依托重大文化数字化项目与工程,建立产学研协同育人基地,在实践中锻炼、培育人才。建立健全文化科技人才流动机制,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与文化企业之间的人才交流,通过学术研讨、项目合作、人才互聘等方式,促进文化领域与科技领域人才的深度对话与知识共享,打破行业壁垒,为文化创新注入源源不断的智力活水。
结语
文化建设的数智化赋能与信息化转型,是一场关乎文化未来的深刻变革,它既需要宏观层面的战略定力与顶层设计,也需要微观层面的技术创新与模式探索。对于行业参与者而言,这不仅是顺应国家政策导向的被动选择,更是重塑竞争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求变。在这一进程中,唯有始终坚持价值引领,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夯实数字底座,深耕内容创新,优化产业生态,并以此培育和吸纳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方能在数字文明的新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真正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为建设文化强国提供坚实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