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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发放留肥稳岗红包:企业稳岗措施有哪些?

2022-01-12

红海云

2022年1月7日,安徽省合肥市人社局、财政局发布《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专项行动计划》,向春节期间留肥的符合条件的员工发放每人1000元红包,到底企业稳岗措施具体还有哪些?来看看具体政策。

合肥市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专项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年复工复产工作,倡导和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在肥过春节,支持企业发展,让外来务工人员在肥度过欢乐安全祥和的春节,更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制定稳岗留工有关行动计划如下∶

一、行动计划内容

1、开展“留肥红包”派送行动

鼓励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留肥过春节。对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9日期间留肥,在我市重点用工企业、重大建设项目企业、规上工业企业和规上服务业企业工作,且在肥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我省户籍员工发放“留肥红包”,发放标准为每人1000元。重点用工企业、重大建设项目企业、规上工业企业和规上服务业企业由各县(市)、区(开发区)认定,2022年1月14日前报市人社局备案。对于留肥过春节的其它企业员工、未在肥缴纳社保的外省务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或省内其它地市在肥务工人员,鼓励用工单位春节期间给予一定关爱补助。

2、开展“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行动

鼓励企业开展共享用工余缺调剂。积极引导外地员工留肥,并为留肥外地员工提供合适工作岗位,鼓励自身缺乏工作岗位的企业通过“共享用工”模式,积极主动联系其他有岗位余缺的企业,进行员工输送。对春节期间开展共享用工7天及以上的输送企业,按每人700元标准,给予输送企业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上限为40万元。

二、申报时间及流程

1.“留肥红包”补助申请

第一阶段∶节前备案

申报企业于2022年1月15日一1月30日期间,将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企业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备案∶

(1)《合肥市2022年企业稳岗留工实施方案》

(2)《合肥市2022年春节期间企业留肥外省籍员工留肥红包发放花名册》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第二阶段材料。申报企业在春节前按人均1000元标准先行发放留肥红包给员工个人,1月31日前发放到位。

第二阶段∶节后核拨

申报企业于2022年2月10日—3月10日期间,将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企业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

(1)《合肥市2022年春节期间留肥红包补贴申报表》

(2)《申请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承诺书》

(3)企业留肥外省籍员工2月9日“行程码”截图或其他行程佐证材料

(4)企业留肥外省籍员工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等户籍证明材料

(5)企业留肥外省籍员工留肥红包资金发放流水证明材料

逾期没有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将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2.“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助申请

第一阶段∶节前备案

员工输出企业于2022年1月15日一1月30日期间,将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员工输入企业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备案∶

(1)《合肥市2022年春节期间共享用工人员备案表》

(2)企业共享用工协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第二阶段材料。

第二阶段∶节后核拨

员工输出企业于2022年2月10日一3月10日期间,将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员工输入企业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

(1)《合肥市2022年春节期间共享用工补贴申报表》

(2)《申请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承诺书》

(3)共享用工薪酬发放证明等相关材料

逾期没有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按人均700元、单个企业补助上限为40万元标准,将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三、其他说明事项

1、行动方案中所涉及的春节期间是指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9日。

2、重点用工企业名单依据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关于公布2021年重点企业名单((第一批次)的通知》(NO.2021044)确定,重大建设项目企业需满足投资规模不少于30亿元,规上工业企业和规上服务业企业依据相关标准确定,名单汇总后加盖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公章报市人社局备案。

3、“留肥红包”和“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助所需资金从稳就业相关资金中列支。各区(开发区)先行支付后,市财政按50%给予补贴。四县一市可参考本方案执行,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4、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1)因企业疫情防控不到位或违法违规,产生重大事故,造成群体性上访或其他恶劣影响的;

(2)申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取消申报资格的同时,年度内不得申报财政扶持资金,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并对外公开相关违规信息,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5、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包保责任,严控我市疫情传播风险,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确保企业疫情防控与稳岗留工全面推进。

6、本计划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7日

以上就是安徽省合肥市人社局、财政局发布的《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专项行动计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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