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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有时间限制吗?怎么转移社保?

2023-06-20

红海云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经常会换城市工作,尤其是对一线城市的小伙伴而言。

那换城市工作一定要转移社保吗?社保转移有没有时间限制呢?

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解答一下,欢迎大家转发给有需要的小伙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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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有时间限制吗?

首先对大家需要明确一下在社保中哪些可以转移,哪些险种是不能转移的?

在五险一金的异地转移中,跨省转移能转的是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其中医疗仅转移缴纳年限,养老在转移缴纳年限的同时还可以转走个人账户的余额和统筹账户的一部分余额。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需特别注意,一些城市也不支持个人账户余额转移,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

如果不支持个人账户转移,可以先在药房把余额用完再转移。

明白了需要转移的险种,接下来就是明确应该什么时候办理社保转移?有没有时间限制呢?

这里大家也需要分开来看:

一、医疗保险

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办理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所以按照国家医保局规定,办理转移接续的参保人员,如果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补缴成功后不设待遇等待期。

因医保属地化管理,每个地方的政策规定有所不同。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可以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一起转移,不转移统筹基金。

如果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未增加,可能是转移还在办理中,或者原参保地未转移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至新参保地。

所以小编还是提醒大家可以尽早转移医疗保险,避免因换城市工作导致医保空窗期,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二、养老保险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所以在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没有时间限制,大家可选择现在办理或领取待遇前办理。

参保记录不会受到影响!

如果不是新单位或社保机构有要求,也不是要到退休年龄了,可不必着急转移社保关系。

就算以后确定在新城市定居养老,社保不及时转过去,也不会被注销,原社保机构只是会把你的社保账户封存,只要在退休前转移合并即可。

但有一个问题需注意,女性满40岁、男性满50岁之后,千万不要随便转移社保。

因为如果女性过了40岁、男性过了50岁,在外地首次参保的话,那当地建立的社保账户只能是临时账户,到了退休年龄也不能在当地办理退休,就只能回户籍所在地退休。

怎么办理社保转移?

一、医保转移

Q:转移接续如何申请?

A: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均可申请办理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线上:转出地和转入地经办机构均已上线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且开通转移接续业务线上办理渠道的,申请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网址:https://fuwu.nhsa.gov.cn)首页下方的地方网厅入口提交申请。

线下: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有单位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由单位为其申请办理转移接续,灵活就业人员及居民等参保人员由个人申请。

Q:转移接续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A:

1、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途径或线下窗口发起申请。

2、校验:转出地和转入地校验是否符合转移接续条件,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申请并及时告知原因,符合条件则予以受理。

3、转出:成功受理后,转出地经办机构4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生成并上传《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同时划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4、转入: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将《参保人员基本 医疗保险信息表》同步至本地医保信息平台,完成转入,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过程中,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二、养老保险转移

个人可以从电脑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12333.gov.cn)办理;也可以从手机端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363个服务渠道办理,如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掌上12333,工、农、中、建、交、邮储、招商、平安等各大银行,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APP或小程序等,以及各地人社部门、合作银行、政务平台的APP或小程序。

还没有申领电子社保卡的个人,可以先申领再办理。

具体转移步骤可参考以下步骤:

先登录以上363个服务渠道:

第一步“选地区”

您可以点击【全国服务—更多—社保转移申请开通地区】服务,查看您的新就业地是否已开通网上申请服务。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各地市(含省本级)已基本实现网上申请。

小贴士:个人用不用向原参保地、新就业地都提出申请?

答:根据政策规定,社保关系转移从转入地发起办理,也就是向您的新就业地或是最终确定的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不需要两头申请。

第二步“办转移”

对于已开通网上申请的地区,您可以点击【全国服务—社保转移申请】服务,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并经人脸识别的实人认证后,提交申请。

小贴士:不确定我的新就业地是哪里,怎么办?

答:您可通过电子社保卡中“全国服务”—“个人社保权益单”,查看您上年度的参保缴费情况,明确新就业地(转入地)。

如果对省本级还是省会城市分不清楚,可以看看哪个是给您提供权益记录单查询服务的地区。

如果您是今年才在新就业地参保,可以拨打当地的12333电话帮您查询确定。

第三步“查进度”:

您填写的社保转移申请将被系统传送至新就业地审核是否同意转入,再由新就业地与原参保地间办理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资金转移手续。您可以随时通过【全国服务—更多中的社保转移,申请审核结果和社保转移进度】服务,查询转移申请结果及后续转移进度。

小贴士:我之前在新就业地的社保经办大厅已经申请过转移了,还需要在电子社保卡再申请一次吗?

答:已经申请过的社保关系转移不用再次从网上申请,您可以通过点击“社保转移进度”,查询已经申请业务的当前办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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