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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江苏省人社厅正式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全面启动。此次政策调整并非简单的年度例行更新,而是在评价导向、评审机制及监管体系上进行了深层次的结构性优化——从“四唯”破除到正高职称全员答辩,再到产业联合体试点,这些举措正在重塑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逻辑。
一、重塑评价标尺:从“硬指标”向“实绩”转向
长期以来,职称评审中存在的论文崇拜、学历门槛等问题一直是制约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瓶颈,而今年江苏省的政策释放了极其明确的纠偏信号,要求全面落实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不良倾向的改革精神,转而树立起注重品德、注重能力、注重业绩、注重贡献、注重创新、注重服务的鲜明导向。
这一导向的落地具体体现在“代表作成果制度”的全面推行上:以往,申报人往往需要通过堆砌论文数量或拼凑奖项来满足评审条件,导致大量精力耗费在形式化的材料准备上;与之相反,新政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将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依据,这实质上是将评价的焦点从“量”回归到了“质”。对于企业而言,这一变化具有极高的实操价值,这意味着那些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在解决实际技术难题中表现突出、但可能缺乏高学历或大量论文发表的技术骨干,将获得前所未有的晋升机会。相应地,企业在进行内部人才盘点时也应当同步调整评价维度,减少对形式化指标的考核权重,更多关注员工在项目攻关、技术创新、降本增效等方面的实际产出。
这种内外评价标准的对齐,将有助于消除“干得好不如写得好”的错位感,真正激活一线人才的积极性。
二、拓宽晋升通道:直接申报机制惠及多元群体
在打破传统门槛的同时,今年政策进一步优化了直接申报机制,为特定群体开辟了更为快捷的晋升通道,其核心在于“不拘一格”,旨在让能力突出、贡献显著的人才免受资历逐级晋升的束缚。根据通知规定,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以及民营企业中的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均可按规定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这一条款对于处于快速发展期的科技型民营企业尤为利好,因为在过往的评审体系中,即便企业引进了行业顶尖的技术专家,往往也受限于资历或年限无法快速获得对应职称认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才待遇的兑现和归属感的建立,而直接申报机制的畅通将有效解决这一痛点,帮助企业更灵活地通过高含金量的职称体系留住核心人才。
针对青年科研力量的支持力度也在加大。政策明确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职称,具有副高职称的可直接申报正高职称,且出站后业绩突出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这为处于科研黄金期的青年人才提供了制度保障,缩短了成才周期。对于拥有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来说,这不仅是吸引博士后的政策红利,更是加速内部科研梯队建设的有力抓手。HR在制定博士后培养计划时,应当充分利用这一政策,将职称申报作为出站考核与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节点。
三、升级评审方式:面试答辩权重显著提升
为了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今年江苏省在评审方式上做出了重大调整,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对面试答辩的刚性要求——通知明确要求正高级职称评审(考评结合的除外)必须进行面试答辩,并鼓励有条件的评委会开展副高级职称评审面试答辩。
“全员答辩”意味着正高级评审将不再仅凭书面材料“一锤定音”。书面材料虽然能够展示申报人的过往业绩,但很难全面反映其当下的专业深度、逻辑思维能力及应变水平。通过引入面试答辩,并灵活采用专家评审、考核认定、讲课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方式,评审专家能够近距离、多维度地考察申报人的综合素质。这一变化对企业HR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辅导内部员工申报高级职称时,不能再仅仅停留在材料的整理与美化上,更需要加强对申报人答辩能力的培训。企业可以通过组织内部模拟答辩、邀请外部专家指导等方式,帮助申报人梳理核心业绩,提炼技术亮点,提升现场表达与应变能力。毕竟,在评委面前清晰、有逻辑地展示自己的专业价值,已成为职称评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四、强化监管闭环:专家异地交流与全过程巡查
公正是职称评审的生命线。为了构建更加公平透明的评审环境,今年江苏省全面落实专家异地交流机制,并强化了全过程监管。通知要求,各地和各自主评审单位抽取的年度评审专家中,本地、本单位以外的专家人数占比不得少于20%。
这一“20%的红线”旨在打破“人情评审”和“圈子文化”,在传统的评审模式中,熟人社会的隐形干扰难以完全避免;反之,引入异地专家,能够有效稀释本地人际关系网的影响,提升评审结果的客观性与公信力。与此同时,省人社厅将组建职称评审巡查组,对全省评审单位开展巡查、抽查,并对近三年新组建的、曾被通报或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评委会实行重点督查。对于企业自主评审委员会而言,这意味着必须进一步规范评审流程,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评审过程经得起检验。相应地,企业在组织自主评审时也应主动引入外部监督或邀请外部专家参与,以提升评审结果的权威性。监管的强化并非为了设卡,而是为了清理杂草,为真正有实力的人才保驾护航。
五、创新产评融合:产业人才评价企业联合体试点
本次政策中的一大亮点,是首次提出开展产业人才评价企业联合体组建试点,这一举措试图解决标准与需求脱节的问题,推动人才评价标准与产业实际需求深度对接。具体而言,政策支持具备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或承担高级职称评审任务的产业龙头骨干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企业申报组建评价联合体。联合体可自主制定与产业发展紧密衔接的人才评价标准,将链上企业纳入评审范围,统筹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这一模式极具前瞻性:不同产业、不同链条环节对人才的能力要求千差万别,通用的国家标准往往难以兼顾产业特性。通过组建评价联合体,龙头企业可以发挥“链主”作用,牵头制定符合行业前沿趋势的评价标准,同时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共同提升人才评价水平。对于处于产业集群中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这意味着有机会借助联合体的平台,让员工获得更具行业认可度的职称评价。HR应当关注所在行业是否具备组建联合体的条件,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共建,争取人才评价的话语权。
六、提升服务效能:数字化赋能与数据归集
在“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服务的便利性也是政策考量的重要维度。今年江苏省继续推行全省职称申报、审核、结果公布、证书下载等业务“一网通办”,并加强职称数据归集管理,逐步开放历史职称证书信息网上查询服务。
数字化手段的介入,大幅减少了申报人在各部门间奔波的时间成本,也解决了纸质证书保管难、查验难的问题。对于企业HR来说,“一网通办”意味着职称管理工作可以更加高效地集成到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中。通过加强职称数据的归集与分析,企业能够清晰地掌握内部人才队伍的职称结构分布,为人才梯队建设、薪酬体系调整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结语
2026年度江苏省职称评审政策的调整,体现了在人才评价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化:从破除“四唯”到强化答辩,从直接申报到产业联合体,这一系列组合拳的核心逻辑在于构建一个更加科学、多元、开放的评价生态。对于企业和HR而言这不仅是一份申报指南,更是一份人才战略的参考书,及时理解政策风向,调整内部人才机制,将有助于企业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抢占先机,真正实现以评价促发展,以人才赢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