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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近期联合发布《关于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双向流动、互融互通的统筹城乡就业格局。这一政策不仅关乎宏观就业目标的实现,更直接影响到企业未来的用工环境与人才获取渠道——在“十五五”时期末的关键节点,城乡劳动力的流动方式、技能结构以及权益保障逻辑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企业需要敏锐捕捉政策风向,提前布局人力资源战略。
一、战略转向:构建“十五五”时期的就业新图景
长期以来,我国就业市场呈现出农村劳动力单向向城市转移的特征。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这种单向流动模式正在被打破,正如新发布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抓手,以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职业培训、权益维护、兜底保障体系为重点,加强劳务输入地和输出地协同,促进劳动力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平等就业、合理配置。这一表述揭示了未来几年人力资源配置的核心逻辑,即不再单纯追求劳动力向城市集聚,而是强调城乡间的“双向流动”与“互融互通”,对于企业而言,这意味着用工视野不能仅局限于城市劳动力市场,县乡将成为重要的劳动力蓄水池和人才回流地。
意见设定了明确的时间表:到“十五五”时期末,劳动者城乡就业渠道进一步畅通,城乡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资源进一步均衡,城乡公平就业环境进一步改善,更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更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为企业在未来五到十年内制定人力资源规划提供了宏观背景参考。
二、岗位扩容:从“首发经济”到“冰雪经济”的用工新机
在具体的岗位开发上,政策指出了明确的增量方向,意见提出要统筹城乡就业机会开发,拓展县乡就业空间,挖掘便民服务、文旅、首发经济、冰雪经济、入境经济等消费领域就业潜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这里提到的几个关键词值得企业关注,“首发经济”与“冰雪经济”往往伴随着新业态的诞生,这些领域对灵活用工、季节性用工的需求较大。对于布局下沉市场的企业来说,县乡区域的便民服务和文旅产业将释放大量服务类岗位。这不仅仅是基层岗位的增加,更伴随着消费升级带来的服务质量要求提升。
企业在制定招聘计划时可以结合这些政策导向,在相关产业集群或消费热点区域提前布局。例如,涉及文旅板块的企业,可以利用县乡就业空间拓展的机会,建立本地化的服务团队,而涉及“入境经济”的企业,则需要考虑如何在城乡二元结构中找到具备跨文化服务能力的人才。
三、服务下沉与品牌培育:重塑人力资源配置逻辑
如何高效地在城乡间配置人力资源?意见给出的路径是构建均等化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并强化跨区域劳务对接,这意味着未来招聘信息的触达将不再受制于地域壁垒。
政策明确支持各地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劳务品牌。劳务品牌是区域劳动力素质的“金字招牌”,对于企业来说,这意味着在特定地区招聘特定技能人才时,有了可信赖的参考标准。例如,某些地区以家政服务闻名,某些地区以建筑技工见长,企业通过与这些劳务品牌对接,可以大幅降低筛选成本,提高人岗匹配度。
同时,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也是政策的一大亮点。随着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数字技术的普及,返乡创业不再仅仅是回归传统农业,更多是带着技术、资金和市场经验回到县域。对于寻求扩张的企业,这些返乡入乡人才往往是天然的合作伙伴或区域管理者人选。
在培训资源配置方面,意见提出要打造统筹城乡的培训模式,支持劳务输入地和输出地合作开展培训,支持技工院校扩大面向农村适龄青年的招生规模,这将有效缓解“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企业可以积极参与这种校企合作或跨区域合作,通过订单式培养,提前锁定具备特定技能的年轻劳动力。
四、权益保障升级:破除隐形门槛与合规红线
随着城乡就业格局的统筹,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标准也在趋向统一,意见强调要统筹城乡劳动者权益保障,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这一条款对企业用工合规提出了更高要求,其明确指出要“消除户籍、身份、年龄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在实际招聘环节中,部分企业习惯于在户籍或年龄上设置硬性门槛,这种做法在未来的监管环境中将面临更大的合规风险,特别是在招聘一线操作工或服务人员时,单纯以“本地户籍”或“35岁以下”作为筛选标准,不仅可能错失优秀人才,还可能触犯平等就业的红线。
此外,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也是题中应有之义。随着劳动力在城乡间频繁流动,社保关系的转移接续将更加顺畅,企业需要适应这种高流动性,建立更加灵活且合规的社保管理机制,确保无论员工来自城市还是农村,其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无缝衔接的保护。
五、兜底机制:防返贫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结合
统筹城乡就业的难点在于困难群体的帮扶,意见提出要统筹城乡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对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离开帮扶政策会出现返贫风险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等人员的就业帮扶,统筹用好城乡就业兜底保障政策。这虽然主要属于政府公共服务的范畴,但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承接公益性岗位或进行供应链管理时往往会涉及到相关群体的安置。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合理吸纳这部分就业困难人员,不仅能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或政策补贴,也是履行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形象的重要途径。
政策要求“统筹用好城乡就业兜底保障政策”,这意味着未来城乡之间的就业援助标准将逐步拉平。企业在用工过程中,若涉及到裁员或人员优化,也需要考虑到这部分群体的稳定性,避免因处理不当引发社会风险。
结语
《关于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的意见》不仅是一份指导性文件,更是未来几年我国劳动力市场变革的前瞻性信号——从单纯的城市化就业转向城乡互融互通,从单一的市场调节转向政策统筹下的双向流动,这一系列变化将深刻重塑企业的用工生态。
对于企业管理者和HR从业者而言,读懂这份政策的关键在于把握“机会”与“合规”两个维度:一方面,要善于利用县乡就业空间拓展、劳务品牌培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红利,拓宽招聘渠道,优化人才结构;另一方面,要严格审视自身的招聘与管理流程,主动消除户籍、年龄等歧视性限制,适应更加公平、统一的就业环境。在“十五五”即将来临之际,谁能率先适应这种城乡统筹的新格局,谁就能在未来的劳动力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