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前解除吗?法律明确规定了四种情形——不可抗力、严重过错、双方协议解除,以及雇员获得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具体如何界定“严重过错”?雇主拒发工资算不算?雇员生病能否成为解雇理由?以下解析将揭开这些关键问题的答案。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常要求双方履行至约定期限,但法律(如法国《劳动法典》第1243—1条)明确规定了四种例外情形,允许合同提前解除。
1. 不可抗力:合同无法履行的极端情形
不可抗力指完全阻碍合同履行的外部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且当事人无法预见或避免。经济困难或成本增加不构成不可抗力。解除时,雇主需支付雇员合同剩余期限的全额工资作为补偿(第1243—4条)。
2. 严重过错:劳动关系破裂的关键标准
“严重过错”由法官个案认定,通常指使劳动关系无法维持的行为。例如:
雇员过错:暴力、拒绝工作、破坏生产;
雇主过错:拒发工资、暴力对待雇员。
但雇员能力不足或生病不属此列。雇主解雇须符合程序,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3. 双方协议解除:需明确且无附加条件
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但协议须仅针对合同解除,不得掺杂其他条款(如补偿金谈判),否则可能被判无效。
4. 雇员获得无固定期限合同:需满足两条件
雇员需证明已签订新无固定期限合同,并提前通知原雇主。预告期按合同剩余时长计算(每周折算1天,最长2周),除非双方同意立即解除。
实务提醒
雇主解雇须严格举证过错,程序瑕疵可能引发诉讼;
雇员单方解除需谨慎,未满足条件可能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