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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跨年不休即作废?HR快来看12333答疑解惑

2021-07-16

红海云

HR你知道吗?12333电话咨询服务能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办事指南、在线受理和投诉举报等公共服务。所以,当你在处理人力资源管理事务遇到难题时,都可以通过电话进行相关事务的咨询。那么,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本期江西12333是如何答疑解惑的。

带薪年休假.jpg

1.带薪年休假咨询情况

关某于201881日入职某酒店,从事后厨工作,双方订立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2020731日,劳动合同到期,某酒店未与关某续订劳动合同,并向关某支付了2个月工资作为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关某提出,其工作期间未休过带薪年休假,某酒店应按照其未休年休假天数向其支付3倍工资作为补偿。某酒店认为,关某工作期间从未提出过休带薪年休假,且酒店的规章制度规定带薪年休假跨年不休即作废,故不同意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的补偿。因双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关某于20209月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

2.带薪年休假12333答疑解惑

仲裁委审理后认为,关某在入职某酒店之前,已经连续工作超过一年,已经具备休带薪年休假的法定条件。某酒店在关某工作期间未安排其休带薪年休假,且关某要求支付2018年至2020年未休带薪年休假补偿的请求未超过仲裁时效,故裁决某酒店按照关某未休带薪年休假天数支付2倍的工资作为补偿。

3.带薪年休假咨询政策依据

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劳动者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劳动者年休假。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享受年休假。是否休年休假应由单位统筹安排,而不以劳动者提出休假为必要条件。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但是劳动者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只支付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而无需另外支付未休年休假的补偿。

对于劳动者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本案中,某酒店已向关某支付了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故只需按照关某未休年休假天数向其额外支付2倍的工资作为补偿。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员工应休的带薪年休假并不会因为跨年不休而作废。而如果企业不给员工相应的带薪年休假期,那么就应该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不过这也需要结合具体的仲裁时效来计算。那么,看到这里的HR们,是不是能够更了解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更多法律知识了呢!其实,如果HR在处理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时,出现问题而且在网上找不到相应的答案,不妨打一下12333,这也是快速解决问题的好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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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系统
生育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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