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绩效管理当中,绩效考核法有很多种,3:7绩效考核法就是其中一种。什么是3:7绩效考核法?每一种绩效考核法都是针对特定的问题去提出的,那3:7绩效考核法又考虑的是怎样的考核问题提出来的呢?
“3∶7”绩效考核法:即综合考核占30%,销量考核占70%。综合考核包括:公司规范、运作方法、市场占有率、销售增长率等,按事先客观标准基层考核评估占70%,领导事后评估事30%。销量考核,按事先标准考核占70%,根据事后考核调整占30%。事后调整包括:因特殊事件影响销量、客观困难、含水销量、公司产品或政策影响等。
第一个问题,企业考核的主要标准,一般是销售量。目标销售量的制定是否正确、合理?这是首先要碰到的问题。是按人口、人均消费、人均收入?还是按去年的销量加上平均增长率?比如按照人均消费来定目标销量,那么人口统计数是否准确?该区域人口是否大量外出?是否有大量外来流动人口?
第二个问题,是按简单的目标销量考核,还是制定综合考评标准?
第三个问题,最后考核是按事先标准,还是按事后标准?
绩效考核的结果一般是通过奖金多少来体现,最好是将激励与绩效考核结果结合使用。虽然通过了30%的综合考评,又通过两个30%的事后评估调整,既可以激励销量,又可以避免一些不合理的偶然因素,尽量体现了多劳多得。尽管如此,还会有一些劳苦功高,有才华的人,虽然付出了很多,但是因市场属于开发期、衰退期或目标销量制定的不合理,使之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从而有失公正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如果在绩效奖金之外再设一些如:增长奖、开拓奖、网络建设奖、市场秩序奖等单项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