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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布2021年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五险一金怎么算?

2021-12-20

红海云

2021年6月22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发布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2021年6月28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到底五险一金怎么算?来看看具体政策。

关于我省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各市、州、县税务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2021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

第1档:武汉市和省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233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74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699元;

第2档: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2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288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750元;

第3档: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27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000元。

请各地对照执行,向社会做好发布告知工作。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北 省 医 疗  保  障 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1年6月22日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降成本政策的通知》(建金政函〔2018〕181号)等规定,现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缴存单位应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2020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20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

职工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应按《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标准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2020年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26,891.76元;缴存基数下限按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在岗职工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武汉主城区下限为1,750元,新城区下限为1,50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高于上限标准,也不得低于下限标准。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企业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非企业单位可在8%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致。

三、调整范围及对象

2021年6月30日前,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四、注意事项

(一)单位应核对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确保职工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后,再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二)以前年度未按照政策规定标准足额为其职工缴存的单位,可就差额部分为职工进行补缴。

(三)单位在调整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当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各缴存单位在调整缴存额度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

(五)本通知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武汉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武汉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gjj.wuhan.gov.cn 

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武汉公积金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8日

以上就是湖北省2021年五险一金的缴费标准和比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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